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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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导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又叫会计人员后继教育或在职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①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

②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③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④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⑤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2)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 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①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

②独立完成通过地()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③系统的接受与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④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相关问题解答】 问:会计人员继续答: 教育的对象是谁?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在我市已取得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是什么?

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怎样的?

问:会计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参加当年的会计继续教育

问:会计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视同完成当年度会计继续教育?视同手续如何办理?

问:会计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当年度继续教育或者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的如何处理?

统一样式、统一编号规则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注册和未注册人员)。

答: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是:会计人员每年应接受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每年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

答: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为:参加当年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辖地财政部门登记并公布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答:

会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可以顺延,在下一个年度内一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时间。 1.在境外工作超过1年的; 2.病假超过1年的; 3.生育;

4.服兵役等;

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由个人提供合理证明,经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后确认。

答:

会计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1.通过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任何一个科目。 2.当年取得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国家承认)的会计、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等专业毕业证书的。

3.年度内完成一项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组织立项或获奖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杂志上发表一篇会计学术论文。

4.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题培训等。

答:

会计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当年度继续教育或者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的,应在下一年度继续教育完成后,报名补学上一年度的继续教育。财政部门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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