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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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范,关务

XXXXX有限公司

类别 工作文件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XX-WI-HR-01

A0 2019-11-03 Page 1 of 3

关务管理规范

1.0 目的

建立文件化的管理规范,明确报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指导业务上异常的处理,防止违法行为,确保货物合法、安全顺利而快捷的通关。 2.0 适用范围

此管理规范适用本公司所有报关业务。 3.0 相关责任部门

3.1关务员:负责公司日常进出口货物的批文报批,单证制作、通关手续、减免税务及通关后核

销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4.0作业内容

4.1 关务单证及资料的使用

4.1.1行政部关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的要求,必须正确使用关务各类单证。不得转借、转让。开具单证必须有序,不得跳页。 4.1.2 填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4.1.3如填写有误,应另得开具,并在有误的单证上加盖“作废”字样。 4.2 关务单证及资料的管理

4.2.1 所有单证和资料需实行专人管理,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

4.2.2 因保管不善,造成关务单证及资料遗失或损毁,应立即向上级厂长报告。造成重大影响及

损失,由厂长向总经理报告。

4.2.3 行政部报关人员或公司员工应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的各项规定。

1)凡传阅的密级文件、材料,不得存放在无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内。

2)不得在无保密设施的场所阅读密级文件,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出差。 3)凡定有密级的文件、材料、有关资料,未经政府保密部门批准,不得携带出境。 4)涉及客户商业秘密的文件、有关资料,要严格为客户保密。

5)凡定有密级的文件、材料,不得擅自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必须经上级批准。此复印件要按保密规定管理。凡复印内部材料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 6)违反上述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4 关务单证及资料保存期限:以填单的起始日历年算起

1)进出口各类单证:如报关单、报关发票、征税发票等,保存期限至少10年;除此以外的其它单证及资料,保存5年。


XXXXX有限公司

类别 工作文件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XX-WI-H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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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务管理规范

2)超过保存期限的关务单证及资料由关务员向厂长提出申请,必要时向总经理申请销毁。 3)销毁的单证及资料,必须登入销毁明册。销毁明册永久保存。 4.3 关务投诉的处理

4.3.1 行政部关务员对与之有业务关联部门(如:海关、商检、商务局、报关行等)的投诉,应

主动、热情、耐心地询问清楚投诉内容,详细记录在《投诉/反馈意见记录表》上,并告之答覆时间。

4.3.2 关务员组织公司内部人员对投诉信息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经厂长签

署意见后,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星期答覆投诉的关联部门。 4.3.3 处理意见应填写在《投诉/反馈意见记录表》上,并保存5年。

4.3.4 相关部门的投诉,经调查核实,确因关务员的责任,处理时首先要果断采取措施,尽量挽

回损失和影响。 4.4 关务的奖惩办法 4.4.1 奖励

关务人员要依照本程序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厂长呈报总经理,实施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4.4.2 惩处

1)开具关务单证及记录帐册的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记录不清,损毁,遗失等造成

损失者,应对开具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呈公司总经理处理以罚款。 2)关务人员不得营私舞弊,假公济私,公司(企业)人员和关务人员私揽货物报关,假借海关名义牟利,向海关人员行贿等行为的,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依法严厉追究当事人经济和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海关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处理。

3)公司厂长负责关务员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对违规行为的调查要仔细、客观、实事求是。并将调查处理意见、违规行为详细记录在《关务员违规调查处理情况表》上。 4.4.3 部门负责人对调查处理意见签署意见后,由公司法人(企业总经理)签署处理意见。 4.4.4 关务员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调查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报

关员本人,并抄送海关。 4.4.5赔偿处理

1)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呈报公司总经理,必要进赔偿相周金额。

2)对于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使财物遭受被盗、损失者。呈报公司总经理处理并赔偿相同的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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