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语文下册 第六单元 第23课 爱莲说 作者简介素材 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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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周敦颐(10171073)宋代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字茂叔,道州营道(现在湖南道县)人。晚年在庐山莲花峰下建濂溪书堂讲学,世称“濂溪先生”。他是宋代理学的创始人,对宋明的哲学思想有很大的影响,有《周元公集》。这篇“说”,是他在南康郡(现在江西星)任职时写的。在此期间,他曾亲自率领属下在旧南康府署一侧挖池种莲,名曰“爱莲池” 附:周敦颐传

周敦颐字茂叔,道州营道人。元名敦实,避英宗旧讳改焉。以舅龙图阁学士郑向任,为分宁主簿。有狱久不决,敦颐至,一讯立辨。邑人惊曰:“老吏不如也。”部使者荐之,调南安军司理参军。有囚法不当死,转运使王逵欲深治之。逵,酷悍吏也,众莫敢争,敦颐独与之辨,不听,乃委手版归,将弃官去,曰:“如此尚可仕乎!杀人以媚人,吾不为也。”逵悟,囚得免。

移郴之桂阳令,治绩尤著。郡守李初平贤之,语之曰:“吾欲读书,何如?”敦颐曰:“公老无及矣,请为公言之。”二年果有得。徙知南昌,南昌人皆曰:“是能辨分宁狱者,吾属得所诉矣。富家大姓、黠吏恶少,惴惴焉不独以得罪于令为忧,而又以污秽善政为耻。历合州判官,事不经手,吏不敢决,虽下之,民不肯从。部使者赵抃惑于谮口,临之甚威,敦颐处之超然。通判虔州,抃守虔,熟视其所为,乃大悟,执其手曰:“吾几失君矣,今而后乃知周茂叔也。”

熙宁初,知郴州。用抃及吕公著荐,为广东转运判官,提点刑狱,以洗冤泽物为己任。行部不惮劳苦,虽瘴疠险远,亦缓视徐按。以疾求知南康军。因家庐山莲花峰下,前有溪,合于湓江,取营道所居濂溪以名之。抃再镇蜀,将奏用之,未及而卒,年五十七。 黄庭坚称其“人品甚高,胸怀洒落,如光风霁月。廉于取名而锐于求志,薄于徼福而厚于得民,菲于奉身而燕及茕嫠,陋于希世而尚友千古。”

嘉定十三年,赐谥曰元公,淳右元年,封汝南伯,从祀孔子庙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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