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

2022-04-25 12:25:13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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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悟

一本好书,能教给你很多东西。

本书作者翟同祖,运用自己所学从法制史方面给我们学子们详细地阐述了从古至今,中国法律的发展。不仅仅从先秦为起点,更深入到上古时期乃至红山文化时期。详细阐述了每条法律的变化过程,并有实例佐证。是全书整体看上去很严谨,细致。

起先大量的文言文,却是读起来不是很方便。但是细细读来,就发现了作者严谨的介绍思路,与作者的博学的智慧。确实是作为法律人的楷模,值得我们同学们向他去学习。文章是从家族、婚姻、阶级、巫术宗教、儒家文化与法家思想几个 方面进行论述的。

为什么说作者思路非常严谨,给大家举个例子。从开始看,翟先生介绍完古代法律是分为家族式的小单元,有将家与族分开后进行阐释。然后呢,讲到父权的时候。有这么一句话“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学找”(讲的是父权的意志不受侵犯)。翟先生首先加入自己的阐释。是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是法律给与的。然后翟先生类比罗马时代父亲的“生杀权”。又举例秦二世的矫诏行为,借父名赐死蒙恬与扶苏。又拓展到法律的神圣性,父亲不能随便杀死自己的儿子。也体现了我们法理上常说的,人权至上和统治阶级的意志。为了增加严密性,说明法律的神圣性。翟先生举例有对神圣性进行举例说明,“元明清开放,父母并非决不可杀子孙。”举出了王起活埋儿子的案例。真没想到,作者再给我们讲一个父权,能拓展到各个时代,滴水不漏的进行全面系统的阐释。



还有一个就是,作者的研究造诣很深。我觉得在说误伤和故伤时,特别的有意思。因为作者开始就说,法是统治阶级,从宗法制开始,围绕家与族来制订起来的。对于父母来说,无论是误伤和故杀儿子都是判处很轻的罪责。父母状告儿子,都是不需要任何证据的。想反,如果儿子故伤了父母,误伤之罪就不是很轻,故伤之罪更重乃至死刑亦不足平民愤。



另外,作者从导论里面讲到。自己在后面补充进去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这一趋势。历史研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预测下一步的发展。法制史也不例外,如果背离了这个方向,研究法制史是徒劳的。仔细的看了看这一部分,说得很在理。法律的儒家化究


竟好不好?我个人也有自己的看法,觉得这是顺应历史潮流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最终的目的就是实现人治的大同社会。马克思与恩格斯提出社会主义应该是间接过渡式。有两个条件,一是社会资源积累到完全充足的状态。二是人类文明(科技明、道德文明)到达空前发达的状态。这样社会直接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法律从历史上就逐渐变得更加成熟,也更加的人道,符合儒家的“仁政”思想。

我们作为新的一代,应该在里面学到什么,是我们应当思考的问题。一方面,是专业知识。一本好书,比如说《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定是倾注了翟同祖及其他诸位大家的心血,多次删减补充。里面的知识,才得以和学者们和同学们见面。所以,我们要好好的学习这里面的知识,为我所用。另外我们也要学习作者严谨的写作思路。这在我们以后的学术写作方面,有极大帮助。

推荐它,确实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睿智的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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