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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障 作者:李琳潇 来源:《科技资讯》 2011年第6期 李琳潇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 武汉 430070) 摘 要:在21世纪的社会中,城市飞速发展,经济与科技不断的进步,城市的民众享受着经济与科技带来的现代化生活,而与此同时,在中国广大的农村中,还有一群被大众忽视的农村残疾人群,他们的生活质量还是很落后,尤其是在经济不发达的落后地区的农村残疾人群,他们甚至谈不上什么生活质量,只能艰辛的维持生存。在政府大力发展和谐社会,文明发展的现今,也需要政府在多方面和多渠道的帮助这些农村残疾人群,建立和健全农村残疾人的各种保障。 关键词:农村残疾人 保障制度 农村落后地区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3791(2011)02(c)-0236-01 社会的均衡发展,人人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这同样是农村残疾人群应该享受的社会基本保证。政府对农村残疾人群的政策,也同样体现了我们的社会高度的文明与和谐发展程度。 1 农村残疾人群的生存状况 1.1 生活生存方式的单一,经济状况无法改变 在农村的居民,生存方式比较单一,大部分都是靠山吃山,耕种农田或者是靠海吃海,下海捕鱼的重体力劳动。而残疾人由于劳动能力所限制,没有办法出去打工,直接影响了残疾人的经济收入。聋哑残疾人,相对来说生活生存,受影响比肢体残疾的人要稍微少点。聋哑残疾人,可以从事简单的劳作,生存状况还不算太坏。先天肢体残疾人和后天的肢体残疾人,他们无法从事农村的重体力老动,无法耕种,就没有收入,生存就比较艰难,需要依靠直系亲属比如父母兄弟姐妹来供养。还有部分特困残疾人,既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直系亲属的供养,他们就只能依靠政府救助的低保来维持基本生存。 1.2 教育受限,思想意识落后,导致的双重残疾 在农村中,还是有很大部分人的教育没有跟上,所以这也就导致了思想意识的落后。在传统的思维观念中,残疾人是因为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所以才会有残疾,从而也就会有歧视残疾人的普遍现象的存在。因为接受教育的受限,无法从科学的角度理解残疾人的心情,理解残疾人生活的困苦。残疾人在这样备受歧视和压力的环境中,艰辛的生存,无法对自身做出正面的认识,很容易让他们由身体的残疾导致心理残疾的双重残疾。 1.3 农村经济多样化,贫富差距加大,政府行政落后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农村普通居民很多都选择多产业发展致富来改变生存状态,他们有劳动能力,可以选择自己的致富之路。而与此同时,农村残疾人群的生存状态还是没有多少改变,甚至与农村普通居民的生存状态的差距也越来越大。而政府也没有在这中间也缺少适当的行政调适,以及做出积极大力引导农村残疾人群的致富方向。因为农村残疾人群受教育的程度低,所以他们对自我权益还没有意识。 2 现有农村残疾人群的养老保障制度 2.1 土地的基本保障 对于广大的农村居民,土地是他们生存的最根本和最可靠的经济来源和养老保障。但是,对于农村的残疾人群,他们失去了劳动能力,所以,即使有了土地,也无法获得稳定的经济来源,也无法靠土地保障他们的养老。因此,土地对农村残疾人来说,其养老保障功能受到了极大弱化甚至是基本丧失。 2.2 国家财政补助及 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签署了第456号国务院令,公布并实施了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凡是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农村居民,即无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和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抚养能力的,可以享受此条例的保障待遇。同时,民政部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对农村的贫困户发放《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对于农村特困户每年提供一定的救助粮和救助金。而温总理签署的条例,也适用于农村特困户,他们也可同时享受到这个待遇。 2.3 农村社会的养老保险试行 民政部在1992年时,还颁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方案中说明,会在有条件的县级农村中,逐步的展开农村社会的养老保险工作,保险方式以个人缴费为主,县村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行政策扶持的筹资模式和建立个人账户、储蓄积累的保 险模式。但是,这个方案的施行的地区有限,所以效果也不是很好。并且由于,在广大的农村中,大多数人的观念还是养儿防老,他们对于,缴费存款式的现代养老方式,还不是很能接受,这个方案对于残疾人的保障就更有限了。 2.4 农村残疾人的家庭养老 在广大的农村中,养儿防老还是大多数人的基本观念。所以,农村的残疾人家庭中,残疾人的养老方式还是以自我供养式的家庭养老。比如,残疾人会依靠家里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家庭成员,是他们的主要依靠,而这样的养老方式,也在无形中加重了其家庭成员的负担和压力,容易造成养老责任的推卸。 3 加强和完善农村残疾人的养老保险方式 3.1 政府多在行政支持农村残疾人的多种就业方式 各级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应该组织和扶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同时,还应该提供相应的就业信息、就业机会及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多提供给适合农村残疾人劳动就业方式,让他们能够实现残而不废,从被动的等待救助,变成自我主动救助,也为残疾人的养老保障提供了经济基础和条件,这样也能够让农村残疾人从心理上减轻自我残疾的意识。 3.2 借鉴城市的养老院方式集中养老 在城市中,以街道居委会为单位,组织敬老院或者是养老院。在农村中,就可以县、村为单位,组织敬老院或者是养老院,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特困户和残疾人,提供集体养老保障,这就需要政府在行政上做好扶持工作。 3.3 减轻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农村残疾人各项负担 农村残疾人由于失去劳动能力,生活艰辛,供养人负担重,政府应该加强,减轻他们家庭供养人的负担,应该给予家庭养老正式的制度化保障和激励,给予农村残疾老人医疗保健上的免费和优惠等,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养老的负担,使家庭养老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3.4 大力推广各类的缴费式养老保险 缴费式养老保险是需要政府大力的推广,对于没有能力缴费和稍有能力缴费的农村残疾人,分别来救助的缴费式养老。这是以政府为主体,在财政上专款救助农村残疾人,建立和健全农村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变以养儿防老式的养老方式。 4 结语 建立健全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障制度,是需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解决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障问题,要结合政府、民政、税务、劳动等部门及残联的协调工作,以财政供养为主,同时辅之以家庭养老和集中供养形式,结合就业手段,多管齐下地完善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1] 许琳,王蓓,张晖.关于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现状研究[J].社会学研究,2006. [2] 唐婧.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条件下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J].中国期刊网. [3] 苏东海.论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J].人口学刊,2005(1).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603584e082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b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