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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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10级应用班 姓名:石淑芳 日期:2010923 附笔:《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黑奴的“天堂”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废奴文学”的代表作之一。所谓“废奴文学”是指产生于1930年代而盛行于50年代的,以废除奴隶制度、揭露和控诉奴隶主罪行为目的的美国资产阶级进步文学潮流。它的作者斯陀夫人,对黑奴这些贱民的遭遇一直寄予深切的同情。面对奴隶主灭绝人性的血腥暴行,她义愤填膺,加上莱恩神学院内高涨的废奴主义思想的影响,促使这位年近四十的牧师夫人下决心写一部以黑人的非人遭遇为主要内容的小说,一部渗透奴隶们的血和泪的书,一部愤怒控诉的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起到了进步文学在一个国家政治变动的关键时刻所能起到的最大作用。林肯总统在南北战争结束前夕接见斯陀夫人时,戏称她为“写一本书发动了一场战争的小妇人。正如书名所揭示的,这个故事的场景,是落在一个素为文雅的上流社会所不齿的种族之中,人们来自异域,其祖先生长在热带烈日之下,带来了(并传给他们的子孙后代)一种与专横跋扈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截然不同的民族性,而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后者的误解和蔑视。

这本书读来催人泪下,汤姆叔叔他勤劳,善良、正直,安分守己。但是他一生委曲求全,笃信上帝,在临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有谁谁谁能把我们与基督的爱分开?”他一直都觉得做个基督徒是一件很光荣的事,一直期待着上帝能来拯救他们这些苦难的黑奴。汤姆对他的主人十分的忠诚,虽然他的主子是好心,但在利益面前,他们黑奴始终是牛马,最终还是被卖给了一个下流社会出身,正力图跻进上流社会圈子的人物—哈利。他唯利是图、奸诈无比、不折手段、心狠手辣,一直受到上层社会正直的种植园主的排挤。当他把汤姆叔叔他们那群奴隶买去的时候,他把他们用绳子系着,和牲畜关在一起。在汤姆叔被运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他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伊娃,伊娃想改变汤姆叔的状况,解开他手上的绳索,还他自由,于是孩子的父亲把汤姆买了过来,当了家仆。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很好的感情。不久女孩突然病死,女孩的父亲圣·克莱根据女儿生前的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他的这种做法会严重危害到南方种植园主的利益,于是,哈利在他去办解放黑奴的法律手续的途中,将他杀害。汤姆再次被送到了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格莱利把黑奴当做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非人的折磨,仍没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最后,汤姆叔最终死在了奴隶主的暴行中。

有人说,此小说作为又一个女性作家的作品,文章中有大量女性人物的描写,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和《飘》一样,女性形象成为了全书歌颂的主题。作者认为只有女性的母爱精神才能拯救当时的美国。

在这里有两位女性形象,首先是伊娃,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进入了故事的叙述中。当这名56岁的小女孩落水后,汤姆叔叔将她救了起来。伊娃恳求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在跟随圣克莱尔家来到新奥尔良后,汤姆成为了圣克莱尔庄园的一名马车夫。不过,汤姆在这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与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过的。伊娃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她甚至说服了固执的奴隶女孩托普西,让她相信她也应该得到爱。伊娃也曾试图去感触她那坏脾气阿姨奥菲利亚的心。这个小女孩的形象让我想起了《飘》中的梅兰,同样是柔弱的女性,同样有着充满爱的眼睛,同游有着一颗高贵而富有基督精神的心。这样的人具有巨大的人格魅力,对身边的人有着不可思议的影响力。

书中的伊娃与同龄的孩子一样充满幻想,可爱调皮,和同龄人不同的是,她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她拥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对真理、理想世界的渴望,使她区别于别的孩子,也区别于很多同时代的成年人。有时候孩子是真正的勇者,而且比成年人要勇敢的多,他们更能勇敢的直面自己的心,比如伊娃的父亲,就是个非常矛盾的人物,一方面他是继承了庄园财


富的奴隶主,另一方面他为南方奴隶制度感到深深的羞耻,然而他一直无法面对自己,无法勇敢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解放奴隶,最后是在女儿和汤姆的不断影响下,促使他重新信仰基督,直面自己的心。

第二位女性形象是伊莉莎,她与伊娃不同,我们从伊莉莎身上看到的更多的是人性和母性的伟大,而伊娃给我们带来的是神性的震撼。一个黑奴如果成为妻子和母亲,恐怕是最痛苦的事情,黑奴没有做为人最基本的权利,她的一切包括孩子都是奴隶主的,而做为母亲,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白人卖掉是何等痛苦和愤怒,书中常常出现一句话来形容这种心情--“真恨自己生在这个世界上”。于是,伊莉莎在主人卖掉孩子的前夜,她携子逃亡。读到这里,我再次感叹这个世界看上去有多光明,实际就有多么黑暗。伊莉莎通过种种努力,终于在好心人(贵阁会)的帮助下逃到了加拿大,最终获得了自由、丈夫和孩子,拥有了一个自由人的幸福生活。在逃亡途中,伊莉莎带着年幼的孩子,在冬夜中狂奔,遇到奴隶贩子的追捕后,竟然带着孩子跳进冰封的俄亥俄河,而且奇迹般踏着一块块浮冰奔过对岸,这一幕让狡猾而凶残的奴隶贩子也不禁惊叹不已。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跳到俄亥俄河里,要么是获得孩子和自由,要么是死在一起,无论如何不能让孩子落到奴隶贩子的手中。携子逃亡或者携子自杀的例子在小说中出现过不止一次,一个母亲为了让孩子不再做奴隶,不再骨肉分离,最终选择了同归于尽,这种耸人听闻的故事其实确有故事原型,并不是作者编造的。 其实能拯救黑奴的只有他们自己。汤姆叔有信仰,他是忠诚的基督徒,所以至始至终,他都相信耶稣回来拯救他们,或者他死后将得到解脱,去天堂。所以生前他就要忠实于他的主人。而其他的黑奴,从来也没想过改变他们的命运,只希望能有一个好的奴隶主买了他们去。但是,其中的一个黑奴哈里斯他有自己的想法,当他被他的主人从工厂带回去后,他一直对他的妻子伊莱扎说“我的主人!谁让他做我的主人的?这正是我想不同的问题,他有什么权利这么对待我?我同他一样也是人,我是个比他更优秀的人”,正是他对公平和人权有着清醒的认识,所以他逃了。他对妻子说“我不像你那样是个基督徒,我的心里装满了苦水,我无法相信上帝。上帝为什么让世事如此不公”。他意识到上帝是拯救不了他们的,所以他选择了自救。最后,他们一家三口在废奴主义者的协助下,逃到了加拿大获得了自由。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悲情小说,它展示了当时世界最残酷黑暗的一面,每一幕都是一个悲剧,每一个故事都催人泪下。当时黑人生存的环境是如此的恶劣,他们似乎一直都活在炼狱中,痛苦与悲伤一直存在。黑人的历史是一段血泪史。为什么我们的世界会存在那样的的两个民族呢?其实,在人类处于斗争和冲突的开拓初期,世界的命运被托付给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它严格的、不屈不挠的、精力充沛的素质,完全适合担当这个任务。而相对弱的民族就会被奴役。所以,能拯救那个民族的只有他们自己。只有他们自己强大了,才有能力摆脱其他民族的束缚,获得真正的自由。其实,不公、痛苦、悲伤一直都存在,,主要看我们用什么样的思想与态度去面对。从作品看来,作者提倡的是宗教。宗教是人类最大的安慰!文中最后说:如果石沉大海是一条永恒的规律,那么,一个国家的不公与暴行会引起全能的上帝的愤怒的惩罚,则是一条更强有力、更确定无疑的规律!

曾经听到有同学批判汤姆叔,可是,我觉得他是绝对值得赞扬的!虽然他的一生坎坷,最后结局也是悲惨的。可是他的人生也是无憾的,他做了他该做的。有时候对于压迫,无言并不代表不反抗。汤姆叔用他的生命做出了反抗,他没有向他的主人屈服,他的行为让看起来强悍的奴隶主感到了害怕,看到了他们那个民族的不屈服。这就是无言的挑战,他没有出卖过他的魂灵,这也是他一直坚守的基督教的信条。

看完这本书后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书名是《汤姆叔叔的小屋》呢,我想有三层意思吧:1、汤姆叔叔曾经在那里度过很美好的时光,那里是他苦难人生中最美的部分;2、他临死前还盼望家里人能来赎他回去,让他得到解脱;3、它能提醒黑人他们的自由来自何处,它将作为一个纪念永存于大家的心里,跟着汤姆叔叔的足迹,像他一样做个正直忠诚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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