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税总解读营改增跨境增值税免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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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税总解读营改增跨境增值税免税办法

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20165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印发的《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明确了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的跨境免税政策,规范了此前已纳入试点的跨境服务范围。 为加强免税跨境应税行为的税收管理,便于纳税人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税务总局根据《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以下称《原办法》在充分征求基层税务机关意见和部分纳税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办法》

二、与《原办法》相比,新发布的《办法》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订和完善?

与《原办法》相比,《办法》进行了以下修订和完善: 一是结合营改增试点行业推进情况,在免税跨境应税行为类别中增加了新纳入试点的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等,并明确了上述应税行为享受跨境免税政策的具体内涵和执行口径。 二是根据《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细化了此前已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跨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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