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病例讨论、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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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八一口腔疑难病例讨论、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临时会诊、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 二、急诊会诊可以随时邀请临近科室医生、相关科室,被邀请的医生及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各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责任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应邀科室应在规定预约时间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责任医师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指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责任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设计方案不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责任医生提出申请,由科主任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责任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责任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杨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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