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年休假规定是有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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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年休假规定是有多少天

工作到一定时间的职工是可以依法享有年休假的,那年休假是有多少天?南京市的年休假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南京市年休假规定的天数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南京市年休假规定的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已满 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按照国家有关职工年休假制度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对于从其他单位新进入现用人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指该职工在原单位与现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南京市年休假的规定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


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081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出游好去处

香格里拉

每年9月到10月的秋季是香格里拉最佳旅游时间,这段时间的气温和天气情况都是最适合出行的,鲜花都已开放,放眼都是绿色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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